关于提升反腐倡廉工作实效的现实路径

发布者:胡雯发布时间:2010-09-11浏览次数:323

 

    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有效地打击和预防腐败,必须认清当前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认清腐败的特点和规律,在教育、制度、监督的贯彻落实和建设发展上下工夫,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而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强化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部门、宣传部门都在强调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从思想深处教育人、引导人,从灵魂深处防止腐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反腐倡廉工作越来越被党和各级政府所重视,教育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然而,从教育的落实上看,表现出来的是太多的不如意。会议代替学习、文件代替教育材料、学习计划代表教育内容落实,制度挂在墙上,学习材料放在抽屉里的现象呈现在各级部门机关科室。效果是上级雷声大,下级雨点小。

    更有的领导干部不但自己以工作太忙、事情太多为由不参加学习,并且对下属人员的学习也是不抓不问,甚至有的机关一年都不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学习。

    如此强调加强学习从灵魂上防腐,只能是一句空话。听一听犯罪官员的悔过之言,无不有“放松学习”之说,此刻想到了是放松学习之过,教训是深刻的,结局是惨痛的。要想发挥教育的作用,不能只是“强调”,更多的要在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上下工夫。

    强化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把它提高到“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2005年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又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度反腐培根固本”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有少数人藐视制度,视制度为一纸空文,除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外,制度本身制定的不完善、不科学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特别是一些地方性法规,各个要素之间衔接不紧,配套不严,制约不力。让制度天衣无缝,滴水不漏,使意欲逾越、规避、破坏者无处下手,难以得逞,这是制度设计的应有之义。 要让制度具有创新性,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和职能部门要不断进地行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发展形势及事物的发展变化,从而更新法律、法规,使其及时地规范人们的行为,指导社会发展,服务社会、经济建设。要让制度具有权威性,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都会形同虚设,权威性就是要使意欲逾越,规避、破坏者不敢去碰这根“高压线”,执行者不敢不去履行职责、贯彻制度、维护制度。
      强化制度执行的坚定性和准确性

    温家宝总理在党的十七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决不姑息。”总理的一席话赢得与会代表如潮掌声。这既反映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也反映了人民对腐败的痛恨,更反映了人民对党和政府反腐的期盼。

    因此,在纪检监察过程中,一要狠杀“人情风”。现在“人情风”在社会上非常流行,大事小情总想找个人说说情。 一些人在“情”的面前忘记了党纪国法。此种作为不但使违反乱纪者受不到应有的严惩,也损坏了执法者的形象。更严重的是破坏了党的组织纪律,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二要严格执法,施法准确。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定性准确,施法准确,既不能夸大案情,也不能大事化小,要给违法违纪者准确的惩治,同时还要保护好党员干部。

    强化监督作用的系统性和长效性

    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中央今年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012年工作规划》里面将监督工作专门列为一个问题予以说明,可见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作用是巨大的。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

    但从目前监督的效果和作用发挥上看,表现得并不是很好。一方面是有少数领导干部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害怕监督,认为上级的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是互相拆台,下级的监督是挑毛病,群众的监督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另一方面就是我们监督作用的系统性和长效性没搞好。系统性就是建立起“社会、群众、党内、党外、舆论、法律”监督的立体网络,让监督的“眼睛”深入到各部门、各行业,做到监督无处不在、无处不有。长效性就是不搞上级要求就抓一阵,上级不要求就放下的“一阵风”式监督,要持之以恒。

    充分发挥好监督的作用,第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的作用。第二要将聘请的有正义感的社会监督员建立成组织,有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召开汇报会收集信息。第三各级领导干部要作表率,既要强化监督意识,带头开展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作者单位:中共锦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