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需严防“四种倾向”

发布者:胡雯发布时间:2010-09-11浏览次数:299

    随着科学发展日益深入人心,践行科学发展观已蔚然成风,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不断绽放丰硕之果。如:从从容面对金融危机到冷静应战甲型H1N1流感,从“上合组织”密切合作到“金砖四国”形成,从家电下乡拉动内需到开拓两岸关系新局面等,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无处不在体现根本指南的魅力,无时不在闪烁指导思想的光辉。科学发展观正指引我们各项事业步入又好又快发展的春天,形势喜人。但喜中有忧,下面“四种倾向”就是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以保障践行科学发展观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倾向之一:思想上“没问题”

    所谓“没问题”,是指一些同志,特别是担任部门或单位领导的同志,往往片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要义,甚至是主观上有意回避矛盾,对本单位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群策群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主动积极地明确克服困难的思路,而是或出于政治上的一己私利,或出于态度上的马虎了事,一概用这是发展中的问题加以搪塞,让广大群众很失望。有的还对科学发展观教育产生逆反心理,认为还是“两张皮”,大大降低了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效益。试问,发展中的问题难道不是问题吗?科学发展不正是要在不断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才能得到前进,从而在不断前进中得到巩固,在巩固中不断得到加强吗?某单位领导在回答群众涉及医疗、保险等切身利益问题时,不是换位思考,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难答疑,而是虚张声势,说什么这是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随着发展加快,改革深入,这些都不是问题。可见,思想上认为“没问题”,或把群众提出的问题都归于发展中的问题而加以回避,恰恰说明存在着最严重且是最可怕的问题。

    倾向之二:方法上“和稀泥”

    有些同志机械理解科学发展观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他们要么是因为学习不透彻,要么是因为理解不深入,把“和谐”等同“和稀泥”。他们遇到问题绕着走,或装糊涂视而不见,对一些倾向性的错误苗头、不合法的无理要求,当老好人,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美其名曰一切为了和谐,稳定压倒一切。他们的是非曲直被抛弃了,置党的形象、国家利益、人民福祉于不顾,一味的迎合,换来了暂时而脆弱的所谓和谐,却孕育着更深层次,乃至更大规模的危机与矛盾。如: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董事会在企业发展方向上争执不下,“红蓝双方”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当董事长总结时,其成员聚精会神、洗耳恭听。他们盼望董事长支持一方,以形成统一意志,至少也是采纳一致,进一步论证本质分歧,以形成更为科学的决策,保障企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出其不意的是,董事长对双方各表扬一番,同时也各打五十大板,最后讲到“和谐为上”,各取一半为决策依据,最终结果不言自明。可悲的是,这种“和稀泥”的决策方法,断送的是企业,损失的是国家利益,浪费的是人民的血汗,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倾向之三:行为上“讲恩赐”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其中一个要义就是要让广大群众不断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形成众志成城、催人奋进、和谐向上的喜人局面,最大限度地促使我们的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可是,一些同志把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等同个人给予小恩小惠,变成自己手中的特权,想赏谁就赏谁。据报道,某县长在兑现上级拨付的扶贫资金时,为了谋取连任,利用职权,亲自带队走访慰问有选举权的人大代表。东窗事发后,虽然县长没当成,可在人民群众中造成的恶劣影响却是深重而长远的。

    倾向之四:核心上“人至上”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个人是群体概念,首先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题中之意自然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显然,只有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一致时,个人才是“群体人”中的一员。“以人为本”不可以理解为以自己为本。可是,我们不少同志把“以人为本”简单理解为以自己为本,其本质是个人至上,我们时常听到一些同志讲不是以人为本吗?怎么不同意我休假?怎么不同意我调换岗位?等等,个人主义严重膨胀,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以人为本”成了极少数人“个人至上”的代名词。

    综上所述,践行科学发展观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不断破除迷信,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一分为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完整、准确、全面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才能实践好、贯彻好、执行好科学发展观。才能建成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既能坚持自己的观点,又能包容不同意见,更会理性思考,构建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团结有力、科学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