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大学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
“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定于10月中旬开班。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本次学习班学员应为已经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程序为:在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所在基层党委备案列为发展对象,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各基层党委应按照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数1:1.2的比例推荐党校学员,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审核通过后,进入本期党校学习。
各基层党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协助做好学习班相关组织工作。请仔细阅读《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工作安排》(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请于10月10日前将《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表》(附件2)、《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zb@xmu.edu.cn,由党委组织部审核;
2.请于10月10日前将《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日程安排表》(附件4)、《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任课教师情况表》(附件5)、《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指导教师情况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dwdx@xmu.edu.cn,由校党委党校编排指南。
3.以上材料均不需要报送纸质版,请各基层党委按时间要求及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4.各班级根据办班单位情况,请特邀党建组织员(附件9)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随班听课1次,参加学生小组讨论1次。请将《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7)及相关资料发放给指导教师,并告知记录表填好后送校党委党校归档。
5.请各基层党委循环使用已发放的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的《入党教材(最新版)》。
6.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本期学习班继续使用易班“大学习”在线考试项目,请根据《厦门大学“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使用要求及说明》(附件8),于10月28-31日完成考试,可考两次,成绩取较高的分数。
此外,根据中组部和省组要求,请带队老师组织党校第74期学习班学员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订阅号:gcdyweixin),作为学员课后自学平台。订阅说明可登录http://www.12371.cn/weixinyixin/下载。
附件:
1.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工作安排
2.厦门大学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表
3.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4.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日程安排表
5.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表
6.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指导教师情况表
7.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
8.厦门大学“大学习”在线平台使用要求及说明
9.厦门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名单(第三批)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处)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9年9月20日
02 附件1: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工作安排.docx
03 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表.xls
04 附件3: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学员情况登记表.xls
05 附件4: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日程安排表.docx
06 附件5: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任课教师情况表.xls
07 附件6: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XX学院)指导教师情况表.xls
08 附件7:党委党校第74期(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doc
09 附件8:厦门大学“大学习”在线平台使用要求及说明.doc
10 附件9:厦门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名单(第三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