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2008年10月26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党校工作会议,胡锦涛、习近平同志分别在会上讲了话。这个《条例》,是中央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这次会议,是中央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两位领导同志的讲话,特别是总书记的讲话,是十分重要的讲话。这些之所以“十分重要”而不是九分九重要,就是因为《条例》、会议和领导同志的讲话郑重、科学并且非常明确地解决了在新的发展阶段上如何把执政党的学校办得更好的问题,而这个问题、这件事情委实是与执政党的建设、与整个执政者队伍的建设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大事情。
中国的共产党是由中国的一批满怀着拯救、振兴我中华民族的崇高理想,而又接受了正确、先进的世界观及其理论体系的优秀知识分子发起创立的。党从成立时起,就不懈地以其崇高理想和先进理论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不懈地致力于提高全党将理想和理论付诸实践的素质和能力。我们这个党有一种鲜明的精神气质或文化品格,那就是在知行合一的意义上重理想教育和理论教育。因此,党历来把办好自己的党校看得极重,抓得很紧。而党校自瑞金时期以来,自延安时期以来,尤其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不断增强党的思想文化力量方面,在党的干部教育方面,也的确长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在长期而复杂的种种考验中形成了党校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党校特别是中央党校一直以坚定的立场和鲜明的旗帜,走在思想解放、理论创新的前列,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代进程并以其最新成果教育培训干部,坚持并捍卫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党校历史乃至党的思想史和干部教育史上写下了光荣的新篇章。曾长期担任中央党校校长的胡锦涛同志所总结的党校工作九条经验,就是对这一历史新篇章的集中、深刻的概括,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办好党校所必须长期遵循的基本经验。
当前,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不断培养造就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领导人才队伍,是关系新时期党的事业之战略全局及长远发展的一项根本大计和迫切要求。更好地担当起这一任务,是党校的使命与责任,各级党校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
我们共产党是最重理论指导的党,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新的发展阶段上,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广大干部系统地、实际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其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达成这一目标,正是党校教育培训干部的首要任务。各级党校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作用,从而更好地实现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的目标。
党校是党的学校,同时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担负着党所赋予的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这一重要任务。其中,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党的基本理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以不断发展的党的基本理论来回答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校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重要作用,同时以此为基础,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发挥思想库作用。
学习型组织这个概念虽然提出的时间至今并不很长,但就其基本含义而论,我们共产党从来就具有学习型组织的性质和特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又明确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党的主张,将其视为一项战略任务,并提出以学习型政党的建设来引导、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在这一过程中,与党校的上述作用相联系,各级党校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建设学习型政党进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积极推动作用。
毫无疑问,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不仅历来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一个基本目标,而且在现阶段更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此,各级党校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
我们执政党的党校办得如何,党校工作做得怎样,就是要看上述五种作用能否充分地发挥出来。这样来看,与新时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党校提出的要求相比,党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党委以对党的事业之战略全局的深刻理解和高度的责任心,真正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需要广大的党校工作者,包括领导干部、教研干部和各方面的干部,按照中央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党的意识、创新意识、勤俭意识、纪律意识这样五种意识,全面提升做好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五种作用的素质和能力。事实上,各级党校要很好地担当起党所赋予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任务,首先就必须大规模培训党校干部、大幅度提高党校干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