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发布者:王胜珂发布时间:2010-08-17浏览次数:8996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昭告全党:“我们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这一论断揭示了当代中国的一个重大历史事实和基本国情,是十七大报告的精髓之一。深刻认识和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论断,对于全面准确地认识改革开放的由来和发展,端正和统一全党的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历史道路,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

    那么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是什么呢?

    所谓前提,就是事物发生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事物发展的源泉,规定着、制约着其发展的方向、内容及其程度。如同自然界的生物都有它们生成和发展的自然条件或自然环境一样,人类社会的事物也有它们生成和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政治是关于国家及其政党建立和发展的全部大事的总和,政治前提就是导致并决定一种国家形态得以建立的基本条件;没有这样的条件,这个国家就不会产生,就建立不起来。作为一个国家建立的先决条件的政治前提,就是这个国家的立国之本和出发点,也是这个国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基本行动准则。这种政治前提不仅是各国得以产生和延续的根本条件,也构成了它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政治环境,其中的一切发展进步都是在这一社会政治环境中产生出来的。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即对改革开放及其将要实施的基本政策做出了这样一种明确的诠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中央认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就是邓小平指出的当代中国改革开放所必须坚持的前提条件,构成了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环境,因而是当代中国政治的核心和灵魂。无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以“四个坚持”为“根本前提”的四项基本原则,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就是在“四个坚持”这样的根本政治前提下取得的。

    不仅如此,邓小平同志还深刻阐明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一“前提”的根本性和整体性。他指出,西方和台湾“集中攻我们四个坚持,恰恰证明四个坚持不能丢。没有四个坚持,中国就乱了。”[2]“中央认为,今天必须反复强调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因为某些人(哪怕只是极少数人)企图动摇这些基本原则。这是决不许可的。每个共产党员,更不必说每个党的思想理论工作者,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3]毫无疑义,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不可割裂的整体,它们对于当代中国的“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来说,是得以长成的生命之“根”,是其赖以存活的生命之“本”,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同样不容置疑的是,当代中国的“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只能在四项基本原则这样的条件和环境中才能生成和发展起来;反之,放弃、毁坏了四项基本原则这样的“根本前提”,也就是放弃、毁坏了当代中国“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得以生成和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在改革开放经历了30年的今天,在当前复杂多变的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胡锦涛总书记在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根本前提”一词里添加了“政治”二字,表述为“根本政治前提”,是向全党更鲜明、更突出地强调邓小平同志当年指出的“根本前提”这一先决条件所具有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品格,是向全党更鲜明、更突出地强调邓小平同志当年指出的“根本前提”这一先决条件所具有的政治性质及其不可移易的“根本”性,是进一步告诫全党绝不可忽视和忘记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是在“四个坚持”这样的“根本政治前提”下取得的,就是要求全党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由此,深刻而清晰地表明了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科学发展观是以四项基本原则这样的政治前提为先决条件的,是以四个坚持作为科学发展观的行动准则的,因而科学发展观作为改革开放新阶段的指导思想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是在新形势、新条件下对它们的继承和发展。

    二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仅奠定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一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还奠定了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制度基础”。能够成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制度基础”的制度,无疑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和形成的最基本的国家制度;这些可以称为“基础”的国家制度即国体、政体和基本经济制度,就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所阐释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而形成和奠定下来的,即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之后的历次宪法及其修正案,都对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作了明确的阐述和规定。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正是在这样的制度基础和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政治前提的指导和培育下,产生和形成了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和道德情操,即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这样一系列被称为“基础”的制度,是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而建立起来的。它们所以被称为“基础”,一方面在于它们是当代中国国体和政体的内容和形式,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得以诞生和建立的宪政体系的核心原则;另一方面,上述基本制度不仅在改革开放之前,也在改革开放之中,依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和政体的基石,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方面面制定各项具体制度的母本和依据,是各方面的具体制度需要不断地建设、改革、创新、完善的出发点和行动准则。因而,胡锦涛总书记才把这样一些由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奠定的基本制度称为“制度基础”。这一“制度基础”与“根本政治前提”一起,构成了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社会环境,从中不断产生着当代中国的发展和进步。

    这一“制度基础”在诞生和制定之时,就具有了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任何特色都是相比较而显示出来的。与曾经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作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出两党两国有这样一些显著不同的特色。

    第一,苏联成立之后,实行的是苏联共产党一党领导的政治体制,不再允许有其他政党存在。我国则不同,在新中国诞生之后,参加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民主党派继续存在,继续保持着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同建设新中国。

    第二,苏联的国家体制形式是联邦制,各大传统民族地区成立或组成共和国,再“联合成一个新的国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即苏联。这些签署了条约而分别加入联盟的加盟共和国具有相对的独立主权,苏联各时期的宪法都明文规定加盟共和国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其中有的加盟共和国在联合国有自己独立的席位。而我国的国家体制形式与苏联有着很大区别,不是任何形式的联邦制,而是单一制的多民族共和国;国内各省份归中央政府统一管辖,在此原则基础上,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大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相当于省,小一些的有民族自治县、自治乡等多种形式,含在各省或大的民族自治区域之中。

    第三,苏联的国家议事机构、立法机构、权力机构实行的是联盟院和民族院的政体形式。我国的国家权力体制和国家议事政体,既不同于苏联的两院制,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院制,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会议的“两会制”的政体形式。

    新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是,1947年,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成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省,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把这一成功的经验确认为新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基本国策之一——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就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历史比新中国还要长的原因;同时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确认为新中国的政治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在1949年9月还一度起过临时制宪会议的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样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架构,一直延续至今,是当代中国最基本、最基础的国家制度和政治体制。

    历史表明,新中国诞生前后,中国共产党没有照搬苏联的一党制、联邦制和两院制,而是依据本国国情,创立了一整套中国独有的特色鲜明的国家政治体制和民族政策。这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宝贵实践和经验的结晶,是当代中国能够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就之一。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这些创造性成果,经受了长期的历史检验,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和各阶层的广泛赞同和支持,直到今天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保持着不可移易的主导地位,从而形成了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的原典和基础。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的。

    三

    为什么是在这样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上有了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和进步呢?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的讲话里阐述了当代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在这85年里,我们党紧紧依靠和紧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干了三件大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古老的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幅度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决定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在世界上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4]其中第一、第二两件大事,都是由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的;而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所指明的当代中国所取得的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就是在完成这两件大事的历史进程和历史时期奠定下来的,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结果。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的卓越领导,中国革命有极大的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胜利……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所以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丝毫不是什么夸张。”“没有毛泽东思想,就没有今天的中国共产党,这也丝毫不是什么夸张。”[5]我国实施改革开放,“能在今天的国际环境中着手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不能不铭记毛泽东同志的功绩”[6]。

    当代中国一切发展和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也如邓小平所说,“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7];所以要一贯坚持,因为正是这样一系列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8],才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奋斗。因此,党和国家为了健康顺利地实施改革开放,确定和执行了这样的战略和策略:

    在当前新的长征中,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引下,实行互相监督,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增强和维护安定团结,共同搞好国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9]

    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10]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选择好的政策,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比较快的发展。[11]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12]

    独立自主、民主法制、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等内外政策,这些政策我们是不会改变的。而所有这些政策的基础,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对此我们更是不会改变,不会动摇的。[13]

    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有前提的,即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4]

    由于从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贯彻上述政策和策略,坚持和巩固了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所奠定的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才带来了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在十七大报告的结束语,胡锦涛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我们党正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继承和发展,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实现国家富强伟大事业的继承和发展。抚今追昔,我们深感肩负的使命神圣而光荣。”这一论述,与上述关于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的论断前后呼应,对于我们全面深入地认识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科学地把握改革开放的由来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我国思想界今后需要深入研究和大力宣传的一项重要任务。(作者李伟,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中马一部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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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164页。

    [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6页。

    [3]《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3页。

    [4]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7月1日《人民日报》。

    [5]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8~149页。

    [6] 同上书,第172页。

    [7] 同上书,第165页。

    [8] 同上书,第167页。

    [9] 同上书,第205页。

    [10]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

    [11] 同上书,第135页。

    [12] 同上书,第141页。

    [13] 同上书,第146页。

    [14] 同上书,第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