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9-12浏览次数:192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任务。这对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以新的视野和方法,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深层次问题,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应对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客观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复杂和严峻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只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才能为我们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有力保证。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题中之义。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政党因严重的腐败问题而最后丧失政权的教训警示我们,如果执政党听任自身腐败滋长而不加遏制,必然会导致风气败坏、民心丧失,最终失掉执政地位。只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效取信于民,我们党才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人民群众中有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经得起各种风险和考验,始终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党内还存在不少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反腐败斗争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并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只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才能不断破解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难题,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二

  以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总结,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理论武器。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就要在反腐倡廉理论的指导下,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作出新概括。要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确立科学的反腐倡廉理念。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找准反腐倡廉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二是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严格执纪与教育、保护、挽救干部有机结合起来。三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理念。处理好履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责和发挥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作用的关系,形成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理念。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在抓好惩治腐败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五是改革创新、重在建设的理念。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以科学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保障。一要强化制度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既要注重制定宏观政策和制度,又要及时制定微观操作细则;既要制定实体性制度,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违反规定该怎么办,减少执行制度的自由裁量空间;既要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又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配合衔接,使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有实效。对已经不适应形势任务需要,被实践证明不科学、无效果的制度,要及时修正乃至废止,使制度逐步由单项、临时向系统、长期规范方向发展,使各项制度相互统一、相互衔接、相互照应,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合力。二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各项制度的改革创新,当前要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预防制度建设、惩治制度建设这四项制度建设。三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实效。要营造制度环境,强化制度观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制度,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要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破坏制度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科学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方法的科学性,对于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至关重要。一要继承和发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应当根据新的形势加以坚持、完善和发展,充分运用于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二要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探索新方法。如运用现代管理学方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紧密衔接、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运用现代心理学方法,在廉政教育工作中,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解疑释惑、启发思想、触动心灵,使廉政教育形象化、具体化、生动化。三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办好党建网站、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注重分析网络舆情等,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善于借助和运用现代科技的新成果,积极探索将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运用于权力监督、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等各个环节,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作者: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