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人才培养、服务师生员工、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以一流管理、高效服务、师生满意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原则,党委党校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办公室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师生员工来到党校,无论是否有事,均热情接待,提供座位、茶水、报刊杂志等服务,做到宾至如归。
2、首接负责。师生员工到党校办事或电话咨询等,首位工作人员必须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对于属于单位相关同志职责范围的工作内容,首接人负责做好引导、解释和转告工作。属于其它单位同志职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首接人负责介绍到相关单位。
3、限时办理。各单位来文或协调相关事宜,及时办理并转呈领导,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学习班学员服务承诺
1、思想上尊重学员。做到多与学员沟通,互相关心,互相尊重。
2、学习上关心学员。树立服务意识,从学员实际出发,努力为学员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生活上体贴学员。学员在党校学习,涉及交通、住宿、伙食等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为学员排忧解难。
三、任课教师服务承诺
1、提醒及时。上课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提前与任课教师确认,并于上课日前一天,再次提醒。
2、保障到位。做好任课教师的交通服务、多媒体设备调试、茶水供应等保障工作。
3、报账及时。任课教师授课完毕,及时发放相关劳务薪酬,并短信告知。
党委党校
2016年1月5日